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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1)》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已修改)
一、课程的性质及教学内容说明
民法学课程是中央电视大学法学专业试点专科的必修课。也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本科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于第三、四学期开设
本课程按教学计划的要求定为学期课,4.5学分,课时为36课时。
我国民法学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科。民法学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在规律性,不仅要把组成民法的法律规范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研究,而且要研究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揭示其内在的规律。(2)总结民事法律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我国民法学要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和立法原意,分析大量的判例,总结民法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以正确理解和运用民法。(3)我国民法学还要研究民事立法问题,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国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民法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阐述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经验结合起来,突出科学的实用性。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我国迄今已经形成一个以民法通则为民事基本法,由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民事单行法构成的民事立法体系。中国民法典正在起草审议之中。
民法学课程的基本内容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即民法总论部分、物权部分,债权部分,人身权部分,知识产权部分,财产继承权部分,民事责任部分。民法(1)学习民法总论部分和物权部分,民法(2)学习债权部分、人身权部分、知识产权部分、财产继承部分、民事责任部分。
二、民法学课程多种媒体资源
(一)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采用分立型,分为主教材和辅导教材。
1、 主教材
《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民法学》是教学和学习的主要内容和考核依据,是音像教材的基础。它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2、辅导教材
《民法学学习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叶志宏编著。《民法学学习指导》主要是配合主教材的学习,阐述了《民法学》的学习重点,补充了新颁布的有关《担保法》、《合同法》的最新内容,提供了民法学课程的综合练习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是补充内容考核的依据。
(二)音像教材
录像课,采用重点讲授型,54学时,由中国政法大学杨振山教授主讲。录像课配合主教材系统的重点讲授了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帮助学生消化理解主教材的内容,重点是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并运用案例对理论问题进行分析,以加深理解。
(三)网上资源
民法学网上资源主要是弥补文字教材和音像教材的不足,针对学生学习提供重点和难点的辅导。其内容包括:民法案例、民事法律法规、课程练习、重点辅导。
三、教学过程和学习支持服务
1.
师资培训:省电大定期对全省电大的责任教师组织培训;
2.学习指南:省电大直播课堂辅导、音像教材及网上资源、地方电大面授辅导,为学生提供学习方法和支持服务。
3.面授辅导:由地方电大组织,对本课程的重点与难点问题进行辅导与答疑;
4.网上课程论坛:省电大主持教师将非实时地解答学生和教师提出的问题,对课程内容进行讨论和答疑;
5.网上实时辅导答疑:民法学课程将在每学期安排1次网上视频和文本实时辅导答疑,省电大主持教师或主讲教师现场解答教师或学生学习中的问题;
6.平时作业:由省电大每学期安排四次平时作业。各地电大根据教学需要布置一次作业,
8.考核:本课程为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考核以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为依据;
9.教学检查:由本校组织人员检查教学情况和平时作业情况;
10、巡考:由省电大组织。
四、对教师和学习者的建议
1、
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部分涉及到民法最基本理论,每一章内容都很重要,许多理论具有高度抽象性,如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等等,教师在辅导过程中既要注意将理论讲深讲透,为后面各章内容做好铺垫,也要联系实际,增强学员感性认识。
2、
物权
物权部分的难点是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学习时要理解透,财产所有权是物权的核心要重点讲,财产共有、相邻关系也要认真讲解。由于经济体制处于转轨时期,他物权制度本身并不完善,第十四章其他物权除国有土地使用权作重点介绍外,其他可以略讲;
3、
债权
本章的重点在债法总论和合同总论,每一节都是重点,债法总论和合同总论在内容上有时有交叉,在讲课是注意协调,合同分论中就重点合同进行讲解即可,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也要认真讲解;
4、
人身权
本章内容不多,但涉及较多难以把握的概念,如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精神损害赔偿等,这些内容在理论上教难理解,在实践中也具有重要运用价值,在学习中要注意理解和把握;
5、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制度是与物权债权制度相对应的一种制度,物权债权制度的客体是有形财产,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客体是无形财产。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部分都有专门的单行法调整,其内容也各成体系,在讲解中三部分均作重点讲解;
6.继承权
继承制度是相对独立的一章内容,目前我国有专门的继承法进行规范。在讲解时,要介绍清楚我国的两种主要继承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要懂得遗产处理有关规定。在学习本章内容时,一定要学会分析继承案例;
6、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要义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损害了民事权利,从而导致的一种法律后果。民事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违约民事责任,一种是侵权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可与合同法协调讲解;侵权责任要作重点讲解。
平时作业十分重要,中央电大的作业覆盖面非常广,通过做作业可及时发现学习中的问题,达到自查、自测、督学的目的,通过平时作业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学习调整,期末考试的通过率就比较高。若平时作业成绩不及格,按有关规定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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