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
经济学科经济学类金融学专业(本)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金融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开放教育主要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面向操作与管理、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实践性高级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金融专业某个专业方向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各种金融实际工作,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金融理论基础,较高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解决金融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心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
教学计划中设统设必修课、选修课、集中实践环节和补修课。其中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采用集中辅导和巡考等方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程及补修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湛江电大负责。
为了加强教学的实践环节,每门课程都规定有教学实践的具体内容,即实习、社会调查和作业。根据课程性质,凡有相应教学实践环节的,必须按统一要求组织完成。各门专业课程均安排的实践环节,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20%左右。无实践环节成绩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并取得学分。
集中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等)是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试点电大依据中央电大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施,形式可多样,学员不能免修。
三、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湛江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学生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达到培养目标和要求后,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教学计划进度表(另表反映)
湛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经济学科经济学类统设专业金融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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